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向社会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应的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综合类岗位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教育类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学校学科实际需求情况,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由中共平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供。
选岗后,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在平邑县服务最低期限3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本公告由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5269967196(综合类岗位)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4212748(卫生类岗位)、0539—4211571(教育类岗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附件1:2021年平邑县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综合类).xlsx
附件2:2021年平邑县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卫生类).xlsx
附件3:2021年平邑县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教育类).xlsx
附件5: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此表报送电子版).xls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