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考生自述和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综合评判打分。占面试总成绩30%。
(二)综合管理岗位
1.学生工作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日常案例,面试人员现场抽取题目后即性作答。占面试总成绩70%。
2.专家提问答辩。主要测查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生事务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占面试总成绩30%。
面试环节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结束后,百分制的面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含8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笔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whtcc.edu.cn/)进行发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教学试讲或学生工作案例分析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省教育厅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察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防疫须知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自觉佩戴口罩,和前后左右保持1米以上距离,进行自我防护。不服从招聘单位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htcc.edu.cn/)、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whtcc.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公告、体检考察公告、拟聘用名单公示等公告及公示发布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27—88756046(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8756018(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