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
所有岗位的考核暂定于2021年12月18日进行,具体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
招聘岗位1-4号岗为专职辅导员岗,考核方式为笔试及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wxic.edu.cn/)“通知公告或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专职辅导员岗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招聘岗位5-15号岗为专任教师岗,考核方式为试讲及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试讲成绩、排名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专任教师岗的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试讲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三)资格复审
专职辅导员岗笔试或者专任教师岗试讲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具体安排将在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wxic.edu.cn/)“通知公告或人才招聘”栏目发布。无法提供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校级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参加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3)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等证明材料;(4)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2020年毕业的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该项内容)。以上材料请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笔试(专职辅导员岗)或试讲(专任教师岗)。
短期招聘在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人事关系调动的办理工作和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0-83271092
联系人:白老师、郭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0-83272979、0510-83270813
联系人:薛老师、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