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生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考生,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电子邮箱邮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11月,《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11月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11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扫描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准考证领取。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现场缴纳考试费用50元,农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缴费,面试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退费。
5.面试或考核。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或考核。面试根据岗位和考生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硕士研究生岗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超过1:1的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进入后续环节。对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5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加试内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博士研究生全部进入面试或考核,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择优录用。
面试方案另行研究制定,面试公告另行拟定并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6.体检、考察、公示体检。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博士研究生面试或考核合格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拟聘用人员的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阶段考生应提供报名登记表(手写并签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由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及岗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征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其所学专业、个人意向统一安排。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由英山县委组织部和英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的岗位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英山县委组织部人才股0713-7023698,英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3-7770096。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必要时发布公告。
附件1:英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岗位表.xlsx (点击附件下载).xlsx
附件2:英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doc(点击附件下载).doc
附件3:教育部专业目录(2020.4)
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年 ).doc
2、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doc
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