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考试方式: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出示实时更新的苏康码、行程码,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凭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等。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szai.edu.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二)面试
1.面试按照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7655032、66098642
联系人:季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7655041
联系人:解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509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