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与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部门XX工作人员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校人力资源处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核采取面试等形式(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白城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学校组织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其中2022年7月31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学校将予以解聘。
八、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硕士研究生合同制聘用人员与同岗位、同级别在编人员待遇相同(同工同酬)。
(二)保险待遇。
享受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待遇。
1.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事假、病假等休假情况参照学校在编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2.经学校同意可报名参加学历学位考试。合同制聘用人员如脱产学习,须经学校同意,履行相关手续,解除劳动合同。
3.招聘岗位均为固定岗位,合同期内不允许进行调岗。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36-3555047
联系地点: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白城师范学院办公中心人力资源处212室
附件:
1.2021年白城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岗位条件一览表(7号).xlsx
白城师范学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