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场招聘会岗位总数减去第一批次招聘对象录取人数,剩余岗位数用于第二批次招聘对象招考。
七、招聘办法
(一)直接考核招聘
1、招聘范围:博士、部属师大公费师范生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硕士。
2、考核时间:12月25日
2、考核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考核方式: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用人单位直接面谈考核、双向选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于12月27日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面试考核招聘
1、招聘范围:除直接考核招聘对象外,其余的“双一流”高校硕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硕士、“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师范院校硕士、境外著名大学(在国际公认的ARWU、QS、THE上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大学)硕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及国家级研究机构硕士。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考核招聘实际报名人数(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3、考核方式: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如下:
(1)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
a: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1小时)、片断教学(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b:职员岗位面试考题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聘用成绩采用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4)选岗方式
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5)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具体事项,面试成绩、排名,及选岗具体事项等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发布。
八、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参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合格线以上的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九、考察、公示
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于《晋安区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中引进人才的,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其余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十一、引才待遇
详见《晋安区教育系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相关待遇》(附件5)
十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报名、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还须提供报名、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报名点或考点。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报名、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天报名、考试。报名、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根据专家现场评估,是否继续参加当日报名、考试,如需要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考生需认真阅读和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于报名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0591—83924090
监督电话:0591-836337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考生密切关注。
十四、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晋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晋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8月3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报考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0591-83994197)。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本次招聘对象内的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或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参照上海软科或校友会中国两岸四地大学两类排名均可)的毕业生。
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附件:1、2021年晋安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招聘会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xlsx
7、2021年晋安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招聘会岗位需求表.xlsx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