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
⑦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4日11:00--12月22日16: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考一科。A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535-5136865、513676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