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纸质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复审通过报名人员名单。
(1)时间:2022年1月11日8:30——17:00。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西路20号海南开放大学14楼1403办公室。
(3)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及其要求:
①《海南开放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④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⑤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按以上顺序用订书钉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等材料,查看原件后,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3.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2)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号码正确、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教师2人(见附件2)均要求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资格,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学校将依据以上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面试相关工作。
1.面试形式与内容。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心理健康水平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考核成绩50%,答辩成绩占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应聘岗位人数未形成竞争,仅有一人报考,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须有考官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赞成票未达标的不予聘用。
5.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和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参与。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学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对其进行综合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进行调查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相关待遇双方面谈协商。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开放大学组织人事处黄英
联系电话:0898-66256681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622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