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缴费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2022年1月7日上午8:00~11:00)到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行政楼203室)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的,需及时告知报考单位,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考试
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方式为:面试。
面试形式:采用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试讲: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稿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试讲、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在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布。
(二)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在职在编人员参加考察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在职不在编人员参加考察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4)。待业人员参加考察前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4)。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档案保管证明的考生,取消其考察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和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0517-85980902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0517-85995978
淮安市人社局: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1.2021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21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