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校公章);
⑧《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加盖院校公章);
⑨大学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其它考级合格证书,担任班级、社团组织干部职务聘书或证明;
⑩实习材料或证明(加盖院校公章)。
上述材料(②—⑩)报名时验原件交复印件,每个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所招聘岗位已有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应聘且签订就业协议的,此岗位其他报名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初选和面试。
4.资格审查。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作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下午—31日;考试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具体时间、地点、进入考试人员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应聘者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本人原因接不到通知或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谈,满分100分。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初选及面试
(1)初选方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人员初选,即对报名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历层次、学业成绩、受表彰情况、竞赛情况、实习情况、其它考级合格证书等进行综合比较,量化打分,满分100分。
(2)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初选得分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初选评分后全部人员进入面试。
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时,若出现最后1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初选后进入面试人员放弃考试的,按初选评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高中教师为模拟课堂教学测试。幼儿园教师为说课和才艺展示,说课占60分,才艺展示占40分。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从合格人员(面谈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中,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面谈评价项目顺序排序,第一项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若第一项得分相同,按第二项得分确定。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从合格人员(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成绩并列的,高中教师依次按照考试评价项目顺序中单项得分高低排序排序,第一项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若第一项得分相同,按第二项得分确定。。幼儿园教师依次按说课、唱歌、舞蹈表演单项得分高低排序,分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结束,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若出现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按面谈成绩依次递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幼儿园教师拟聘人员需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先选择岗位再签订就业协议。分数并列的,依次按说课、唱歌、舞蹈表演等单项得分排序,分高者优先选择岗位。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解除就业协议,不再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岗位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再复查,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视为不合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时,若因本人原因接不到通知或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除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外,签订就业协议后违约的,按照就业协议双方约定事项承担违约责任。
(四)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并随疫情防控要求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37.3℃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报考者不受理报名。
2.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报名和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受理报名。
3.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4961216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0877—4963431
(二)监督电话
易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13988467279
附件:易门县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