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内容按相应岗位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实操标准要求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技能操作考试设置考官组,考官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且全部为异地考官。
技能操作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按照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无生授课的形式,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举止仪表、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知识和专业技能等。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生当日同一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且全部为异地考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宿州市教体局网站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技能操作考核成绩×0.6+面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宿州市教体局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630262(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3453(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29768(宿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安徽宿州工业学校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