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凡与长江大学及其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经学校研究后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按照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两个岗位类别分别排序。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治理论素养、辅导员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阶段。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六、考察、体检
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含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czp.yangtzeu.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递补
若入围人员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九、备案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长江大学的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等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czp.yangtze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yangtze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6-8062195(长江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716-8060598(长江大学纪委)
附件:长江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表.xlsx
长江大学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