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如笔试原始成绩为150分,则先换算成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符合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福建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加分证明材料须于5月9日之前送至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天丰大厦八楼)。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通过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等,部分岗位有技能操作测试(具体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现行教材。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有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五、聘用规定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入选;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再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选;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的排名位次,依次按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连江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和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申请一次复检。体检和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选岗:拟聘用人员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连江县“一环学校”指城关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进修校、职专以及敖江、江南两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二环学校”指东湖、琯头、浦口、丹阳、东岱、潘渡等6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但岗位信息表中的二环学校不含福州一中贵安学校、连江一中贵安分校、贵安新天地幼儿园;“三环学校”指一环、二环以外各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四)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是编外合同教师,将参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要求,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工资奖金、工会福利、奖惩、休假等方面的管理与待遇均同编内人员。“五险一金”(不含养老保险中的职业年金)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未尽事宜,根据福州市公办学校参聘教师管理细则并结合我县实际进行管理。今后上级部门若出台有关学校编制或人员管理方面的新政策,届时予以相应调整完善。
(二)录聘后,在连江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三)招聘工作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连江县纪委监委驻连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四)各招聘程序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91-26230015。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连江县教育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