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1.教师岗位1-13
教师岗位1-13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心理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专业要求,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水平。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一般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2)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通过报名系统或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教师岗位14,辅导员岗位1-2,教辅岗位1-2,组织员岗位1
以上岗位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比例(辅导员岗位1-2按1:5;教师14、教辅岗位1-2、组织员岗位1按1: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通过报名系统或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现场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上述网上报名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截至面试时,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一般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专业要求,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水平。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通过报名系统或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2229
举报电话:0531-86522221(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531-86522230(考生违规举报电话)
七、其他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议所有考生于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外出,以免受疫情影响造成不便。考生考试期间,应积极配合接受相关部门健康排查,避免前往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做好个人防护。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本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艺术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