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一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加5分(报名时提供县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服务期计算时间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开始报到之日起至2013年5月6日;
(2)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依据材料须在2013年5月15日前提供,过期提供材料无效。加分情况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
5.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及形式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以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三)面试内容
由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测试组成,每人面试总时间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面试5分钟,技能测试15分钟。
1.综合素质面试(5分钟):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2.技能测试(15分钟):考生现场抽题说课15分钟。由说课组的考官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给出说课成绩。报考播音、体育、学前教育职位的考生,在说课的基础上还需进行5分钟的专业技能考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报考播音、体育、学前教育职位的考生按照说课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成技能测试成绩。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分。
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考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八、考核
根据招考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分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应试者通过笔试、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程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十一、有关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办理入编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二、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附:1. 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2.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梧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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