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资格审查的时间为11月21日-11月2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班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2、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入闱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在本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具体招聘职位考生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同入闱资格审查。
笔试有1门缺考或为零分的,均不进入资格审查。
4、考生须提供的资料: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表样详见附件3)、毕业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其中:
(1)户籍在外地暂未迁回、父母一方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2)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归属地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
(3)招聘单位驻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均合格的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6、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11月27日进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通过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按照具体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组织:按照招聘单位的归属,面试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取消资格。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实务操作考试:
(1)《201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他条件中规定面试后加试实务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考生。
(2)实务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取消资格。实务操作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5、公布成绩:
12月10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无实务操作考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有实务操作考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实务操作考试成绩)÷2×60%。
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6、发放体检通知书: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发放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
1、时间、地点:12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2、体检组织及标准:
按照招聘单位的归属,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见附件4)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5),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要求:
考生须严格按照体检通知书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在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组织复查,由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12月17日-12月2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12月22日-12月30日,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各级事业单位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本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公告等形式,对本县(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资格继续有效。
(八)聘用
对通过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九)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要求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另行通知。
五、招聘工作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招聘各项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各级组织、人社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考生在应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十分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3-5年内取消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依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相关规定实施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招聘职位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jrs.gov.cn)发布变更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须关注查询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jrs.gov.cn)发布的招聘工作动态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需认真研读本《招聘简章》及《2014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理性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效信息,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要相信社会上以非法聚敛钱财为目的出售的“真题答案”、“熟人帮过”等违法违纪的诈骗现象,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市)及州直各单位招聘职位具体问题解答,由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直各招聘单位负责。
各县(市)及州直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6)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试科 0994-2267855
政策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94-2357530
监督电话:昌吉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94-2345923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94-2333108
附件:
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