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各科实行百分制。
①《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各职位笔试内容:
A、教育系统:除职业中专档案管理员和乡镇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外,其它各职位均考《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20%的比例合成;
B、卫生系统:报考《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卫生系统各职位(中医院财会人员职位除外)均考《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医学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
C、报考残联残疾人服务总社手语翻译员、农经局土地仲裁办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办文秘和法学工作人员、文广新局图书馆文秘和传媒策划与管理工作人员、县委党校理论教师职位的人员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
D、报考财政局、住建局下属单位各职位以及报考职业中专档案管理员、乡镇中小学财会人员、中医院财会人员、图书馆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办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均考《专业知识》和《申论》,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70%,《申论》占30%的比例合成;
E、报考《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中各职位的笔试只考《医学基础知识》一科。
②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
上午9:30—11:30考《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30—16:30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或《医学基础知识》或《申论》
③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各职位均实行面试。
①面试时间:卫生系统医卫职位为6月22至23日;报考文广新局、残联、农经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建局下属单位各职位以及县委党校理论教师、职业中专档案管理员、乡镇中小学财会人员、中医院财会人员职位为6月25日;教育系统教师职位为6月27至29日。
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对象:
《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若笔试总成绩和《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皆相同的,都确定为面试对象。各职位按计划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中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达不到1:2的比例,按上级人社部门核准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④面试方式:
报考教育系统教师职位(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位除外)的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报考教育系统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位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卫生系统医卫职位采取问答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文广新局、残联、农经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建局下属单位各职位以及县委党校理论教师、职业中专档案管理员、乡镇中小学财会人员、中医院财会人员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少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3)考试综合成绩:
《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除教育系统教师职位(不含职业中专档案管理员和乡镇中小学财务人员职位)和卫生系统护理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外,其它各职位均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中各职位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中各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二)》中各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7月15日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4、体检
各职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7、聘用
经公示合格后,县人事局行文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在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后的一个月内拿出聘用方案,并报县人事局备案。报考教育系统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职位以及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职位的考生,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单位提出的招聘计划(见附件3、4、5、6、7),享有优先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的权利。招聘对象与聘用单位须在2015年9月底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合同鉴证,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祁阳县人事局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1、《祁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