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还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备课、上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分别占20%、60%、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在南浔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笔试、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和备课成绩确定,下同)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于网上公布。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选择岗位
同一职位招聘单位两个以上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拟聘用对象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选择完成后,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自动放弃选择岗位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开选岗完成后,若有自动放弃的,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对象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根据区教育局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报到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cn)和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xrz.com)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准考证领取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南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3023575。
3.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咨询
电话咨询: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
南浔区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