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采用基础测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基础测试
学校统一安排基础测试,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测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测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安排将于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1.教师岗位
采用教学试教的方式进行,学科教师试教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教育能力。
由学科组安排授课内容、时间、地点,并通知应聘人员准备:(1)上一节专业课并手写教学设计;(2)设计一堂主题班会课进行说课;(3)作本人所具特长、才华展示。应聘人员试教后,应交一份手写的试教教案或教学、教育心得。
2.教辅岗位
采用实操或答辩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能力及德、能、勤、绩、廉、潜能等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评委由校领导、人事干部、有关教师或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基础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分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1.邮寄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收寄邮戳为准,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2.本公告中关于工作经历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3.本公告由广东实验中学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gdsyzx.edu.cn)。
联系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附件:1.广东实验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实验中学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