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专业知识占80%。
3、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A类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B类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以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职业中专的会计、机械(智能制造方向)、汽修、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建筑教师岗位的考核环节加试专业知识,具体方式见考核公告。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的时间、地点、规则、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公布。
5、考核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二、体检
1、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五、有关规定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录取人员在浏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简章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并组织实施。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教育局纪委)
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
2016年湖南省长沙浏阳市教师招聘第二批岗位一览表(高中、职业中专、特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