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2016年7月6日
笔试地点:广德县政府所在地
详细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30日至7月5日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加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7日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广德县教体局人事科,申报加分事宜(地址:广德县桃州镇桃州路69号,联系电话:0563-6015009)。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需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教体局在其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和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在专业测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7月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并上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专业测试。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届时另行公告。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考生体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拟聘用人员考察,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组织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或未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县教体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广德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6022284。
本《公告》由广德县教育体育局、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63-6015009、6040316。
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