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四会市教育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四会市教育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确保新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四会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以及放弃聘用的,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5)。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四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四会市教育局网站。
招考政策咨询: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四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58-3333852)
附件: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的通知.rar
四会市教育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