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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公告(69名)(2)

时间:2016-06-23 16:26:16 点击: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日程安排、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应知应会常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在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港教育网公布。

(四)资格复核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核并缴纳面试费100元。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因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岗位缺额的,在报考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分学科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心理健康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含答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满分5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50分(按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的比例计算面试合成成绩)。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确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社会人员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或已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因取消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会同区卫计委组织,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骤。对报考须选岗岗位的考生,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下一环节的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

(八)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考生(怀孕人员除外)进行选岗。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同时,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参加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九)公示与聘用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港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66546(区人社局)  86966188(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86966163(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ghrss.gov.cn

高港教育网www.ggedu.cn

 

附件:1.《高港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高港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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