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A、B类教师职位:不限户籍。
②C类教师职位:源城区户籍居民(含入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户籍在源城但现暂未迁回的应届毕业生和源城区户籍居民的子女或配偶)。
⑶报考条件
①学历、资格条件:报考A、B类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报考C类教师职位的,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或师范类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②专业条件:报考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心理和品德与社会教师职位的,须所学专业对口;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职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③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定向选招中小学教学辅助人员(5名)
1、招考职位
2、招考范围、条件
⑴招考范围:源城区户籍居民(含入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户籍在源城但现暂未迁回的应届毕业生和源城区户籍居民的子女或配偶)。
⑵学历及专业条件:①报考中学实验员职位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仪器管理或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毕业。②报考中小学校医职位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⑶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考办法
报考者本人于7月13—15日到源城区教师进修学校(位于区教育局旁)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学业成绩表及就业推荐表(应届生)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2016年以来拍摄的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报考者属于源城区户籍居民或源城区居民的子女、配偶的,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者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上级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优待人员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聘用
(一)考试形式:⑴笔试;⑵面试。其中,“选招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者免笔试,可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笔试内容:⑴报考教师职位:考察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⑵报考实验员职位:考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仪器管理专业知识。⑶报考校医职位:考察临床医学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名时详见《报考须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为面试的资格试。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达不到1:2的,按笔试人数确定。
(四)面试:面试以说课为主,具体形式详见《报考须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笔试、面试成绩的满分各为100分。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聘用人选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总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对象须提供县(区)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示无异议且通过计生情况审查及政审后,组织拟聘用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将予聘用。在2016年9月30日前,如有拟聘用对象声明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替补人选。因拟聘研究生学历人员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剩余名额,转入农村中学相应学科教师招聘职位。
(七)岗位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职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工作调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定期定向服务协议,按照定向招考要求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手续:对正式聘用人员,源城区教育局将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及时办理建档、纳编、套资等相关聘用手续。
(十)违规违约责任: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录在案,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河源市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