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是邕宁区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扶贫、农机管理的行政机关单位,为满足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邕宁区人民政府2015年第九次区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2015年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经
济问题、刑事等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一)职位及人数:营林岗位2人;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其他: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等,适应下乡及野外作业,男女不限,会开车和具有从事林学、园林设计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南宁市邕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
外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邕府发〔2012〕19号)等文件规定程序进行,分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9个步骤。
(一)组织报名(7月15日至7月31日)
凡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的报考者,可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邕宁区农林水利局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工作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报考者必须对其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联系人:蒙丽香,联系地址:邕宁区彩虹路41号邕宁区农林水利局102办公室。电话:0771—4791436,传真:0771—4792605。邮箱:ynyl4791436@163.com
(二)资格审查(8月1日至8月6日)
按照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和拟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对报考者的报考申请进行初审,并于8月10日前通过电话形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接到通知的初审合格者应携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验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10日—8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者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8月21日)
笔试考试内容为林学专业知识,主要测试与招聘职位相符合的专业知识以及业务能力。笔试时间:2015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1 :0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邕宁区农林水利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成绩,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截止位置有多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并以电话形式向参加面试人员发出面试通知。
(四)面试(8月28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计算分值,两者相加即为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如截止位置有多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核(9月12日前)
由邕宁区农林水利局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人选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条件。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讨论决定(9月19日前)
由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党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的结果,按照1:1.2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9月26日前)
由邕宁区农林水利局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城区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八)公示(10月10日前)
在邕宁区政务信息网、邕宁区农林水利局网站等媒体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10月下旬前)
对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邕宁区农林水利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待遇及管理按照《南宁市邕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邕府发〔2012〕19号)执行。
附件:邕宁区农林水利局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