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丽水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次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为: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he.gov.cn),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hrs.gov.cn/)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3.被录用为公务员1年以上(2012年9月30日前),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原单位同意参加选调;
4.热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9月25日至1995年9月24日期间出生);
6.具有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卫生与检验、营养与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管理、法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从事卫生监督工作满1年以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二、选调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云和县城北路21号,县府大院斜对面)。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如实填写《2013年云和县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经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从事卫生监督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交纳考试费用80元/人,并凭《领取准考证凭证》与10月16日~17日上班时间到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不足5人的,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采取直接考核录用的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在职人员存在配偶关系、直系亲属关系的,应予以回避;(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相关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10月19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省里统一命题及阅卷,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门,均实行百分制,总分为200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二门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并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选调对象。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本次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拟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5121289(云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578-5121631(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云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0578-5133527)
附:《2013年云和县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ar》(请用A4纸打印填写)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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