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所有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总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需要复查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考生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现场的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体检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组分别由县纪委和招聘办二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在职考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其他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考试成绩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不低于8年的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同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备案。如审批过程中发现有与《简章》不符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和考试的每个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7227949; 0851-7253470。
监督电话:0851-7251314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内容)在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hr.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简章》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简章》请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hr.cn)。
附件:1、《开阳县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岗位一览表》
2、驻矿证明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0日
附件1
开阳县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岗位一览表
单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单位 |
招聘 |
岗位 |
其他要求 | |||||||
岗位 |
岗位 |
岗位 |
岗位职能简介 |
分类招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
20130 |
开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全额 |
18 |
01 |
专业技术岗位 |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 |
在煤矿驻矿 |
9 |
男 |
中专及以上 |
1、煤炭类专业(采矿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勘察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山工程技术) |
1、有煤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同等条件下,2013年10月16日前被聘用到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岗位,目前仍在岗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10分 |
02 |
专业技术岗位 |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 |
在煤矿驻矿 |
9 |
男 |
中专及以上 |
1、煤炭类专业(采矿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勘察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山工程技术) 3、不限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备注:本次招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县安监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咨询电话:0851-7227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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