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范围、形式
1.面试有关事宜在滦平教育信息网对外公布,考生按公告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在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组织。面试采取说课、答辩形式或技能演练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题本统一提供。面试实行百分制。
3.面试教材:小学为五年级教材;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政治、历史、物理均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高中为高二年级教材;特教为滦平特教学校现行教材;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五项技能展示(唱歌,弹琴,舞蹈,绘画,讲故事)和答辩,五项技能的范围为滦平县县城幼儿园使用省编教材内容。面试时,考生自选两项技能展示,考场只准备电钢琴,其他音乐美术舞蹈等器材考生自备。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26日。具体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5.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对考生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6.面试考官:由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异地聘请,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评委。
7.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抽签取得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共13分钟。评委按评分细则现场打分,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生对成绩现场确认并在本人成绩单上签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待面试全部结束后张榜公布。
8.考生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在滦平县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公布。考生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9.考试总成绩合成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分岗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组别)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滦平县教育信息网或查看滦平县教体局公示橱窗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有关体检要求,网上同时公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按该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核对象。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人社、教育部门进行政审和资格复核。内容包括:
1.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
2.考生本人档案;
3.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户口本原件)。
考核合格后报人社部门批准并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聘用原则
1.按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聘用。
2.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笔试、面试及成绩均相同者,同时聘用。
3.正式聘用前未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以该学科岗位未录取考生中按分数高低递补。
聘用程序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并由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的岗位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政府购买”、“局管校用”合同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使用,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人事关系由县教体局管理,档案放在县人才中心。工资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其他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职称评聘、工资晋升等按在编同类人员对待。
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岗位服务五年以上。
(六)分配
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安排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充实农村教师队伍,提高基层学校办学水平。根据用人学校岗位学科设置和聘用计划,按考试总成绩,被聘用教师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优先选择学校。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滦平教育信息网:(http://www.lpxedu.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8587379
3.监督电话:0314-8588756
4.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本公告由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公告随时发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滦平县2016年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