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0名。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教师16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50个,小学教师岗位70个,初中教师岗位27个,高中教师岗位10个,特教教师岗位3个。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岗位条件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8月17日至1998年8月17日出生)。
2.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的应聘人员须为滦平县户籍(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滦平县户籍或升学前系滦平县户籍,不含原西地乡和陈栅子乡);报考高中教师、特教教师的应聘人员户籍不限。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应聘职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层次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已在滦平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具体时间截止至报名结束时;
4.取得滦平县特岗教师资格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2016年滦平县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8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滦平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收费:按照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考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即可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现场报名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和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招聘公告规定和岗位信息要求的内容以及本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资格核查证件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的电子备案表一份)、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五张。
3.参加教师资格证全部考试,虽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但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
4.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报名同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情况汇总。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2)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该信息将及时在滦平教育信息网上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学科岗位。
(二)考试
笔试范围、形式
1.笔试按照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由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为一套试卷,内容包括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笔试题本采取异地抽调专家封闭出题或向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购买的方式。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本次考试考点设置在滦平县职教中心,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于开考前15分钟入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