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资格确认。
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一式3份(见附件4),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②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④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⑤曾经就业的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合同;已入编的特岗教师视为已就业,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交由当地教育局出具的离职证明文件。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或洛阳市老城区人才网(http://www.lylcrc.cn)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2、试讲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试讲环节。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应试者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试讲时间、地点、所用教材将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或洛阳市老城区人才网(http://www.lylcrc.cn)予以公布。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