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原始成绩于2016年12月22日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报考者查分申请。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入围资格复审、面试的程序、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jy.lsz.gov.cn]上公布。
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或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本人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5、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一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方法见成绩计算公式。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报考者信息表。
服务基层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报考者信息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报考者信息表。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16年12月1日至2日上班时间将相关材料原件送交至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审查。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非原件或规定时间逾期未补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http://jy.lsz.gov.cn)。
五、信息发布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信息均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jy.lsz.gov.cn]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金阳县教育局咨询,因未及时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体检(尿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先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以取消政策性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再次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再次并列则加试面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及尿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政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