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5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三)年龄符合相应《一览表》中的要求;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五)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自愿在云阳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四项之一的资格条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6所免费师范生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这四项条件限制。
1.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
2.大学期间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
3.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称号;
4.大学期间所学各必修课成绩≥65分和选修课成绩≥61分的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需带上盖有院系和学校教务处鲜章的成绩证明,证明上需备注负责成绩核实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二)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定于11月21日至12月2日进行。具体招聘时间、地点以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发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填写并打印《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相应学历层次及专业报考其中一个岗位(报名登记表上应填写招聘单位序号)。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专业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及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④《报名登记表》一份。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指标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指标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属紧缺学科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专业知识。笔试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参加笔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