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时间(59名)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1、复审时间
2017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面试前,由延吉市人社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学历验证报告、资格证、在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人社部门合同备案证明或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退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3、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若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进行资格条件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