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还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学科相应的专业、招聘岗位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详情请到招聘现场咨询了解)
五、招聘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北组通[2015]75号)以及《关于印发北海领航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号)相关规定,按应聘、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6年12月初在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hedu.com.cn)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及高校媒体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宣讲。到相关院校召开面向应聘者的现场宣讲会,介绍北海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及招聘的条件要求等。
(三)报名面谈。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现场咨询、收集应聘人员材料、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特教及幼教类进行。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
2.笔试。各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特教类专业、中职类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经过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3.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各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特教类专业、中职类专业全日制本科生须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
(五)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按录用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人员即可按聘用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六、享受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
(二)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
(三)中小学副高级教师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
(四)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以上所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享受3万元的安家补贴;
(五)除以上第四点以外的省级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特教类专业、中职类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经招聘现场面试、笔试通过后,即可当场签约。
广西北海市教育局2016年赴区外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岗位信息表11.30.xls
联系人:谭黎明,联系电话:13558394297,电子邮箱:645044550@qq.com。
北海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