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稳步提高和城乡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讲课)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
二、招聘数量及专业
本次共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330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100名
(二)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50名(其中幼教专业40名)。
(三)从2001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中招聘小学教师35名。采取独立报名,统一考试,独立录取,录用后统一分配到缺编严重的农村小学任教。
(四)从2002年孝感中等师范学校委培毕业生中招聘小学教师45名。采取独立报名,统一考试,独立录取,录用后统一分配到缺编严重的农村小学任教。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由教体局面试后,择优聘用,数量不突破20人。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具备全日制普通类中等专业或以上学历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
2、应聘对象户籍为邓州市户籍或父母一方、配偶为邓州市户籍;南水北调移民到邓州的应聘者,户籍未迁入的需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出具证明。
3、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及“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2001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2002年孝感中等师范学校委培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学籍档案仍保管在邓州市教体局或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且尚未就业的。
(二)招聘资格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2001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2002年孝感中等师范委培毕业生除外)。
2、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或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中等专业或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幼教专业应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幼儿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的必须取得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的必须取得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幼教专业的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思想素质好。
2、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较高的文化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团结同志,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⑹“特岗教师”服务期内未经设岗县人民政府批准解除协议的;
⑺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双休日照常)。
2、报名地点: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公开报名。
4、报名费用: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100元/人。
5、咨询电话:0377-62289199 62168623
6、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7、报名方法:报名者照片采取现场采集方式。报名时,本人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户口簿(没有户口簿的出具父母一方或配偶的户口簿,同时,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与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配偶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未就业证明,并填写《邓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层次、专业的证明。
8、招聘工作整个过程的相关信息在市政府网站、邓州电视台及市政府大门口公开栏内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及时查询了解。
(二)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根据招聘条件、资格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和教体局负责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2、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可开考(2001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2002年孝感中等师范学校委培毕业生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个别急需紧缺专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专业,其招聘计划可调整到其他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上述调整开考比例和调整专业计划须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