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及《就业推荐表》)等证件,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必须是师范类毕业生,以《就业推荐表》审核为准)。
上述材料,报考第一批次只需缴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属“三支一扶”支教期满应聘者,还需提交服务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
(五)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及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邮寄报名者在参加考试当天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供核查。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
第一批次于3月31日领取准考证;
请报考者带备身份证到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第一批次引进办法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成考核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县人社局及县教育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人社局及县教育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1、面试时间:2017年4月1日。
2、面试地点:新兴理工学校。
3、面试科目:教师岗位报考者按工作人员抽选相应学科备课一节(时间为90分钟)和试讲一节课(时间为20分钟),其中音乐、美术、体育考实操能力。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教育局网站和县人社局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网站和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天(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录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按各学校招聘岗位统一调配。
九、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待遇。新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五年),试用期时间按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政策咨询
有关招聘工作的详情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答,咨询电话:0766-2978177。
新兴县教育局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