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教育系统2017年补充教师通告
为充实和优化我县师资队伍,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需求情况和《新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新兴县教育系统2017年补充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名额
全县共补充教师51名,其中高中教师13名,小学教师38名(各类岗位分配人数详见附件1)。
今年补充教师分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将所有教师岗位用于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
第二批次:对第一批次工作完成后空缺的岗位重新组织招考,其中高中及县惠能小学空缺教师岗位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省有政策另行规定的,按省规定执行);
第三批次:新城镇教师空缺岗位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如省不举办专项招聘的,则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重新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补充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18—35周岁(1982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第一批次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三批次的高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详见《新兴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统一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考生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第一批次采用邮寄材料报名方式;
第二批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第三批次按县或省人社厅规定的报名方式执行。
(二)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于3月13日至17日接受报名(以寄出资料邮戳为准,寄出资料后,必须电话联系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确认方能生效);
第二批次招聘事宜待第一批次工作完成后,再另行公告。
第三批次按省人社厅规定的报名时间执行,如不参加省举办专项招聘的,该批次的公开招聘事宜将另行公告。
(三)邮寄材料和现场报名地点:
第一批次邮寄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新兴县新城镇北大垌文华路46号,邮编527400,联系电话:0766—2978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