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信息一览表》、《2017年成华区学校公招岗位计划表》等信息。
(一)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选择岗位
岗位见附件1、2。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成都市成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设网上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4月13日至 2017年4月16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要求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1、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附件1、2)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信息真实。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 2017年4月16日上午(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 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7年3月31日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17年4月14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申报方式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7年3月27日-29日的工作日内交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办公大楼1104号),咨询电话:028-84331007。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4月28日前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6、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及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资格审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内容:应聘人员须持本人《2017年成都市成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应聘人员在笔试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和打印,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2张)、《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各类资格证书(优秀教师提供赛课奖励证书或荣誉称号证书相关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证明材料收原件)。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3、资格审查要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其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2017年成华区学校公招岗位计划表》(见附件3),现场填报具体岗位(细化到学校)及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