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含职专)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职位为武平县职业中专及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招聘74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7年武平县小学、幼儿园(含职专)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6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专业与学历,其相关学历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非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所规定的学历均包括该学历及其以上学历。
7.龙岩籍考生是指:2017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或者2017年3月18日前持有龙岩市各县(市、区)居住证的报考者,或者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对象限在“武平县籍”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须征得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9.曾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17年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我县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对象。
三、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一)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职位(武平职专专业教师1名):
1.机械数控专业教师1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机械、数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取得数控车床高级工技能操作资格证书。
2.招聘对象:龙岩市籍。
(二)小学教师职位(计划招聘40名,按小学教师职位一、小学教师职位二分别进行招聘):
1.小学教师职位一(计划招聘10名)
(1)招聘学科及人数:语文4名、数学6名。
(2)招聘对象:武平籍龙岩学院2017届初等教育专业五年制大专毕业生。
2.小学教师职位二(计划招聘30名)
(1)招聘学科及人数:语文11名、数学9名、英语5名、音乐2名、体育3名。
(2)招聘对象:龙岩市籍。
(3)报考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全日制普通非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职位教师资格证书。
(三)幼儿教师职位(计划招聘33名):
(1)招聘对象:武平县籍。
(2)报考资格:①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②国民教育系列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音乐、舞蹈、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至2017年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根据上级规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2.报名者要对本人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三)网络资格审查:2017年3月18日—3月25日,武平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网络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退回。报考人员必须随时查看报名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2017年4月11日8:00(系统开启)至2017年4月16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登录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并妥善保存,作为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凭证。
(五)加分申报: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招聘考试,可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执行;武平籍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三项可累计加分,三项合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人员,应于2017年5月19日前向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经审核通过的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