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盐城市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4.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7月16日至7月2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阜宁县通榆北路619号(双馨楼校长办公室)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15-872371161530511728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未就业人员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已就业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件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阜宁县教育局、阜宁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笔试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根据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否则单位有权解聘。
6.本次招聘不含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已列编人员和2018年参加阜宁县教师招聘已签约毕业生。
7.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阜宁县教育局和阜宁县现代服务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微信发送至本人手机。
(二)资格复核。面试前,阜宁县教育局、阜宁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采用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