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9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淮安生态文旅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23日17: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生态文旅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淮安生态文旅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