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体检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淮安生态文旅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由淮安生态文旅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考生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生态文旅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stxc.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淮安生态文旅区纪工委、监察室:0517-83638916
报名咨询电话:0517-89223965
本公告由淮安生态文旅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