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岗
按岗位(学科)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学校),如同一成绩的由择岗人员抽签定择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果出现自动放弃岗位的,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有放弃的岗位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批。
八、聘用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经区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3-5年(初中服务年限3年、小学服务年限5年)的岗位聘用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到选定的岗位报到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区教育局凭区人社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区委编办办理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福绵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减免考试费用,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并拒绝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
(三)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四)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五)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招聘工作要求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3263088(区教育局纪检股)
咨询电话:0775-3263073(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福绵区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xls
2.2019年福绵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xls
福绵区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乡镇中小学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