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下半年中学政治教师招考政治生活复习辅导(2)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1、各种选举方式的特点
民主选举的方式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
含义
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
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他们代表选民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机关的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的方式。
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
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
优点
每个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
组织和技术工作难度不大,且选举成本较低。
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通过演讲、答辩等竞选方式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
缺点
在选民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直接选举的组织和技术工作都有相当大的难度,且选举成本较高。
由于间接选举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投票,致使选民与当选者之间的联系受到一定的阻隔,影响了选民意愿的表达。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选民可能误认为将要当选者已事先“内定”,因而积极性受到影响。
如果对候选人竞选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县及县级以下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城市的居委会,农村的村委会选举。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乡以上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的选举。
等额选举在极少数情况下使用。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一律实行差额选举。
2、选择选举方式的主要依据
选择选举方式的主要依据是社会经济制度、选民的文化素养和物质生活条件。因此选举方式的选择要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从国家性质角度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采用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选举方式。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角度看,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3、珍惜自己的选举权
选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即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
选民要珍惜手中的选举权。选民要增强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选举,认真行使这一权利。选民要在周全考虑、理性判断的基础上,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人。
4、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
民主决策的方式
内容
具体方式
依据
意义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民意是正确决策最重要的信息资源。
有利于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专家咨询制度
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
论证会、座谈会
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需要利用到专家的专业知识。
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社会公示制度
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真正了解决策的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公示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社会听证制度
对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民在听证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听证会
帮助决策机关发现问题,修正问题的有效形式。
听证的目的就是为了决策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