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好本人的《新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准考证》并妥善保存。打印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8:00至5月28日17:00。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不保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新宁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及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招考信息及公示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一证一单参加面试。
1.笔试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宁县教育局六楼611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通知本人。
2.面试
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根据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招聘计划数,考生分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分别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区分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计划的,如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不足或因成绩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计划数多余的,多余计划可从非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补充。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40分钟,试教时量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4.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区分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按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1)综合成绩相同出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则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2)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是否毕业于师范院校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须须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个人档案。
(6)报名时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毕业于师范院校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六)录取、聘用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毕业于师范院校顺序确定排序。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县教育局审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在新宁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4.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相关规定
1.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发布的相关消息,并查看有关考试考务通知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可以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对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新宁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6.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需自觉遵从疫情防控考务要求。
7.报名考试咨询电话:0739-4822345(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4822950(新宁县教育局)。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739-4822283(新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2021年新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表.xls
附件3: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考生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202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与2020年对比).xlsx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