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
2.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雁山区政府网发布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相同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学历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学历相同再采用当天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做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做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区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雁山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公布聘用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区教育局将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雁山区政府网公布,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2021年8月31日前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由区教育局于2021年9月20日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招聘活动。
(二)考生在进入考场或考试过程中出现3次测温等于或高于37.3℃的,将取消或终止考试,并由现场专业医务人员转运就医,现场疾控专业人员进行考场流行病调查等防控应急处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主动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文件执行。
(四)本方案由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0773-3552881。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