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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26/4/17 15:34: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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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nantong.gov.cn)、南通科技职业学院(https://www.ntst.edu.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6日至2008年5月13日之间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的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2026年11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告。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科技职业学院(https://www.ntst.edu.c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5月6日9:00—5月1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5月6日9:00—5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6日—5月1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6日9:00—5月15日17:30。

报名成功之后,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发送至ntkyhr@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5.应聘人员报名后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其中,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1050511。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5月16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相关事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者予以关注,不再个别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复审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根据公告领取《面试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综合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合格线以下者不予聘用。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的,试讲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总成绩和试讲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失业的相关证明。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后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向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发出《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手续(聘用通知书)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1050511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05051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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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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