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犍为县教育局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教学工作,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质量,促进教育健康稳定发展,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犍为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编制控制和合同聘用管理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高中教师20名,其中普高18名、职高2名。
(2)学校、学科及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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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高 |
职 高 | |||||||||||
政治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电子 |
酒店管理 | ||||
1 |
3 |
1 |
1 |
1 |
7 |
1 |
3 |
1 |
1 | ||||
犍为一中 (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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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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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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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中学 (市重)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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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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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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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姑中学 (市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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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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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高中 (市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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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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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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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职高 (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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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本科生28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学历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201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对口,普高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为师范教育类。
5、教师资格要求:师范教育类应聘人员正式报到时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应聘职中专业课教师者取得中职教师资格时间可放宽至定岗定级前。
6、普通话要求:普通话等级应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由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组12月 29 日至 30 日到四川师范大学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12月 29 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三办公区招生就业处201室(原五教)
符合招聘条件有意报考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相应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或相应证明),院系证明的就业推荐书(应届生)、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到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处,如实、准确填写《犍为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每位考生限报1个学科岗位。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2、笔试及课堂考核
硕士研究生考核择优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其余报名者按以下考核办法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
(1)笔试
笔试时间:12月 29 日下午。
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报名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与学科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笔试成绩公布后确定参加课堂考核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的课堂考核时间地点。
(2)课堂考核
在招聘考核学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取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人员进行课堂考核。课堂考核时先抽取课题,限定时间准备,上一节微型课。课堂考核满分100分,课堂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课堂考核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8:30---课堂考核结束。
(3)考试总分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 +课堂考核成绩×50%(总分精确到0.01)。
3、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同岗位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由县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填写《犍为县2012年招聘高中教师政审表》,由县教育局组织政审。
4、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其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约定违约金等项内容。招考学科岗位属我县多校招聘的,则协议签订前先进行学校选择,依硕士生、本科生顺序,同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考生毕业后将个人档案交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持《就业协议》及相关证件到县人社局办理报到、聘用手续。
到县人社局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确定的招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1年)。县内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违者须交一定的违约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予以解聘。
(3)报考人员如有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待遇
按国家规定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招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833-4221259(犍为县纪委)
0833-4251335(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3-4221294(犍为县教育局)
六、咨询电话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251503
犍为县教育局:0833-4232323
招生就业处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