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详细办法将在北海市教育局网、北海人才网、北海市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公布。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照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考生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的考生未达到1:3的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自治区招聘方案有关规定发布,同时在北海市教育局网、北海人才网、北海市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公布,并依据考生报名时预留的电话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组在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核中发现考生证件不实不齐、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提交审核材料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如有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择优递补。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为说课,包括说教材,说学情,说教法学法,说教学过程等,不设提问,不设才艺表演,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将在每个招聘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当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时,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聘用人选。
五、聘用上岗
(一)考核与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择优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择优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共同进入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择优聘用。
(二)考核
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入围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三)体检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入围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入围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县招聘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选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培训
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六)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上岗,聘用期为3年(含1年试用期)。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或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一)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招聘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等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
(三)本次招聘由中共合浦县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排人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79-7291109。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培训机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任何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二)咨询电话:0779—7293406。
(三)本公告由合浦县教育局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四)相关网站:
北海市教育局网(www.bhedu.com.cn)
北海人才网(www.bhrc.cn)
北海市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beihai)
合浦县教育局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2日